為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財政廳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做好疫情期間省級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 通知》(浙財資產〔2022〕43 號)、《浙江省國資委關于做好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通知》(浙國資產權〔2022〕8 號)的要求,幫助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恢復發展,減輕經營負擔,現就浙江省海運集團落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2022年承租我司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及個人(不含國有企業)。存在間接承租我司經營性房產情形的,原則上轉租方不應享受本次減免政策。
二、減免期限
1. 普遍減免3個月租金。2022年承租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房屋的最終承租方,免除3個月租金。最終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實際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2. 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增加減免3個月租金。租賃合同存續期
間,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最終承租方,2022年增加減免3個月租金。最終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實際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3. 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界定可依據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發布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三、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減免對象,需填寫《房租減免申請表》、營業執照、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等材料,于6月10日前提交資產管理聯系人。
四、聯系方式
受理聯系人:
郭海靜 13968853672(溫州)
王? ?磊 13758161067(杭州)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海運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