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運集團所屬的“浙海511”輪8月24日滿載4.9萬噸煤炭從黃驊南下,開往江蘇鹽城濱海電廠。23時該輪航至山東蓬萊附近海域,當值駕駛員突然收到長山交管中心的救助請求,要求參與救助船體進水的遼葫漁00258輪。接到請求后,船舶當即轉向掉頭,全速駛往事發海域。船長同時向公司岸基報告,并布置船員做好施救相關準備。省海運集團公司領導非常重視,迅速啟動應急反應,得知有人員落水,指令船長按照交管中心要求,全力參與救助,特別強調要保障落水人員的性命安全,同時也要注意自身安全。
半小時后,“浙海511”輪接近事發海域,當時船舶滿載操縱不便,風大浪急,且有被漁網纏繞的風險。船長利用良好的船藝,操作船舶克服不利影響,在當地海事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公司岸基的協作下,按要求積極參與救助。臨近午夜0時終于將遼葫漁00258輪7名落水人員全體救起。
同樣,在今年4月4日,省海運集團所屬的“浙海517”輪、“浙海520”輪和公司岸基在射陽海域聯合行動,從07時開始,經過近35小時的搜救,成功救起遇險船舶“象嶼藍海”輪10名落水船員,贏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此次“浙海511”輪和公司岸基協力參與海上救助的義舉,再一次彰顯了“浙江海運人”的責任和擔當,也是對海運集團一貫秉持的“以人為本,安全至上”理念的一次很好詮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