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推進“清廉海運”建設,省海運集團巡察室針對公司船員90%以上通過外部單位派遣的實際情況,近期對公司船員派遣招投標工作及船員派遣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了專項巡察,查找船員派遣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與問題,切實防范船員派遣風險。
巡察室結合船員派遣業務的特點,抽取紀檢、招標、財務、安全管理體系(SMS)相關部門骨干組成巡察組,通過翻閱檔案、查閱資料、核算船員派遣費用、與相關人員談話等方式,全面細致地對船員派遣各個環節進行巡察。巡察組重點檢查船員派遣招標過程中有關制度執行情況,排查招標實施過程,指導規范招標操作,完善管理臺帳,理順工作流程,尤其是防范合同續簽可能導致的管理風險;詳查船員派遣合同履行情況,排查合同簽訂、變更、執行過程,指導建立完善外聘船員和派遣單位管理制度體系補足管理盲點,嚴格執行合同要求及時采取舉措,促進船員派遣工作規范化。通過巡察形成了專項報告,指出了船員派遣方面存在的4大項問題和相應的整改意見,要求船員管理部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落實,并提出6條管理建議。
下一步,省海運集團上下將繼續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清廉浙江”建設的決策部署,以及省交通集團“清廉交投”建設要求,根據公司《“清廉海運”建設實施辦法》,強巡察、嚴監督,全面深入推進“清廉海運”建設,為建設和發展好海運新平臺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