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改革重組工作的階段性完成,海運集團經營格局調整使安全管理呈現出新的特點,安全生產形勢隨之發生變化。為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盡快適應安全生產新形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海運集團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省交通集團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修訂印發了《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該責任制規定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明確了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領導班子、各部門及下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海運集團將按照該責任制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