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集團黨委在穩步推進企業改革重組的同時,積極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在省交通集團黨委的支持下,針對海運集團黨委的選人用人情況,嚴格按照要求開展自查,確保黨員干部思想堅定作風純潔。
一是選人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到位。海運集團黨委認真履行選人用人主體責任,5年來,海運集團未出現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出現的帶病提拔或其他選人用人不規范現象。首先把做好選人用人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方面,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好干部標準,嚴防“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其次發揚民主精神。在干部選拔任用的動議和討論決定環節,均經黨委班子集體研究表決,杜絕在選人用人上出現“一言堂”。再次切實履行公司紀委的監督責任,所有提拔的干部,均由紀檢審計部門進行廉潔審查,并出具廉潔審查報告。
二是嚴格執行干部政策法規和履行選人用人程序。海運集團黨委嚴格執行干部任用的各項政策法規,沒有出現違規提拔干部情況。在選人用人程序上,嚴格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浙江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相關規定和交通集團的相關管理辦法,嚴格落實干部選拔紀實工作,在選人用人過程中,做到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和任前談話等程序嚴格到位。同時,加強了干部提升的審查工作,做到個人事項“凡提必核”、干部檔案“凡提必查”、紀檢意見“凡提必聽”。
三是努力營造選人用人的良好風氣。海運集團在選拔干部過程中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努力營造風清氣正,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的選人用人環境。一方面在崗位競聘上做到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如在此次海運改革職工安置過程中,我們對部分中層崗位進行了公開競聘,所有競聘程序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并將報名情況、入圍情況、擬錄用三個環節的情況在集團網站、“海運先鋒”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示。另一方面堅持任人為賢原則。我們將干部考核情況作為干部擬提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對考核不佳者,不予提任。同時在選人用人過程中,我們注重民主推薦結果,凡是民主推薦票數不夠者,不予提任。此外加強群眾監督。認真做好中層干部年終向全體員工述職述廉并接受民主評議;定期召開支部黨員組織生活會,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對干部的意見建議。最后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加大責任倒查力度,在選人用人方面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去年,我們了解到原浙海海運公司黨委副書記在公司工會活動期間,有參與賭博性質的“牌局”活動,經調查情況屬實,給予免職的處理和黨紀處分。同時,對浙海海運公司原任紀委書記監督不力、工作不作為也給予免職的處理。
海運集團黨委嚴格落實上級黨委要求,在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選人用人相關制度的基礎上,根據海運集團實際,先后制定了本公司選人用人的各項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陳俊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