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海運公司修訂印發《新聘員工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新聘員工考核要求。
根據該辦法,新聘員工考核分為試用期滿考核、試用期滿一年后考核、年度考核、首次合同期滿考核四類,考核內容包括工作績效、勞動紀律、敬業精神、職業道德、學習意識、團隊協作、綜合評價等。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對年度考核結果“一般”的員工,由領導進行談話交流和提醒,“較差”的員工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李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