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溫州海運公司組織體系人員學習新修改的體系文件。
本次修改文件將于2013年2月1日生效,主要根據(jù)已生效實施的《MARPOL公約》附則Ⅴ、Ⅵ,以及即將生效的MLC2006,對體系部門的職責進行相應的修訂,并對《船舶安全檢查制度》、《船舶垃圾管理須知》、《船舶和設備維護分工周期表》等進行了修改,以滿足體系運行要求。
同時,公司還在體系文件中對2月1日實施的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guī)則》進行更換,新增《溫州港能見度不良時船舶航行、停泊和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李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