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海運公司為加強公司船員隊伍建設,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船長、輪機長工作積極性,提升公司整體綜合競爭力,制定實施了《船長、輪機長星級管理辦法》。
該辦法要求參評對象近5 年必須有3 年及以上在公司服務記錄,并根據專業學歷、任職資歷、操作技能、工作經驗和業績要求,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將船長、輪機長評定為三個星級。一星工資待遇為基礎級,二、三星實行工資星級補貼。星級補貼數額由人力資源部和船員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市場價位提出方案,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實施。另外,對業務技術上有突出貢獻,受到省海運集團或主管機關獎勵或表彰的,或綜合素質優秀、安全記錄良好、績效突出的,連續兩次被評定為“優秀”,經辦公會議評審通過,可破格晉升;對在船工作期間發生責任性事故,按照事故責任的輕重或損失金額情況予以相應降級;對有嚴重違法亂紀、損害公司、船東或租家利益等嚴重不稱職行為的,直接作一到兩級的降級處理;對無故不服從公司的有關生產調度、船員調配等指令的,在碼頭不按規定值班、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等行為,視情暫時予以降級處理。(李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