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海運公司在全司內通報“浙海152 ”輪擱淺險情,要求各船舶吸取教訓,避免類似險情再次發生,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公司要求,在航行值班期間,駕駛員要利用多種手段勤測船位,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結合GPS 船位,物標(浮筒、燈標)的距離方位,航道邊線的浮筒連線、陸標的串視等,反復核對船位,及時發現偏離并立即予以糾正。在過淺灘、航槽前,船長應認真查閱相關資料,反復核算和確認經過淺灘、航槽時間段的潮高和富裕水深,考慮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并隨時掌握水流變化,及時調整風流壓差。在航槽航行時,盡可能保持在航道中央行駛,必要時開啟測深儀測量水深情況。在進出港和行經狹水道、通航分道等復雜水域時,船長應嚴格按公司體系文件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在駕駛臺認真履行職責,親自指揮或監督駕駛員謹慎駕駛船舶。在日常管理中,船長還應對駕駛員,尤其是新任職三副進行航行技能培訓,督促駕駛員加強學習,提高駕駛技能;同時,加強航行安全警示教育,認真組織相關人員通報險情,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李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