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強化船舶安全管理,溫州海運公司要求各船舶在嚴格遵守公司體系文件《船舶進出港操作規定》的同時,還應進一步加強引領人員操縱時的安全工作,旨在確保船舶在引領狀態下的航行安全。
公司要求,船長作為船舶的總負責人,在整個航行過程中始終是第一責任人。在引領狀態下,船長應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積極與引領人員進行充分溝通和密切配合,盡量滿足引領人員提出的有關安全航行的要求;時刻關注引領人員的工作狀態,對影響航行安全的不合理行為堅決予以制止,確保航行安全。
公司還要求,船長及駕駛員要熟悉和掌握航道、港口情況,爭取主動操作,避免過度依賴引領人員和不負責任現象出現;要提高應急處理能力,避免碰撞和擱淺事故發生。引領結束后,船長應按要求對引領人員進行相關評價,航運部建立臺帳并抄送安全監督部。(李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