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原則,交投地產集團根據集團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規定要求,結合當前經營管理實際,制訂并下發《浙江省交投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以下簡稱“責任制”),督促并指導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責任制由總則,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領導班子、公司各部門、子公司工作職責,及附則等六部分組成。責任制明確了公司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相關部門依據工作分工,對其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分管領導責任。
為強化責任制落地,交投地產集團還將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進一步督促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轉變思想觀念、增強責任意識、提升管理能力,有序推進2016年度各項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