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集團公司浙交投辦〔2014〕33號及金基置業浙金置〔2014〕4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公司生產經營行為,提升全體員工安全意識,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結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千島湖公司制定了“知責履責”活動工作方案。方案針對公司各個崗位具體情況制定了相應的崗位安全職責,并將各級各部門安全職責制成牌板懸掛于各相關辦公室,做到職責公示上墻,責任到崗。公司還結合《協作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要求監理、總包及各相關協作單位主要負責人制定相關的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并公示上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