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財務公司召開專題會議,對《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委托貸款管理辦法》、《委托代理協議》、《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和《統一授信管理辦法》的修改進行最終研討確定。
公司作為集團旗下唯一一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受到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監管,而本次對相關辦法和協議的修改正是對省銀監局于去年10月提出開業回訪意見的具體改進落實措施之一。在修改過程中,公司遵循嚴謹審慎的原則,認真汲取省銀監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并充分考慮成員單位的實際情況,確保業務開展既依法合規,又能符合成員單位的切身利益。
下步,公司將繼續在經營過程中不斷反思和總結,以強化制度建設為抓手,推進各項業務穩健開展。(王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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