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90年代末,人民銀行取消財務公司清算號后,財務公司須借助商業銀行平臺進行結算,受此制約,國內財務公司支付指令審批截止時間普遍定在16:30。
為了最大程度地滿足成員單位支付需求、實現自身與商業銀行結算平臺的效率趨同、全力提升集團綜合結算支付平臺服務水平,公司開始探索是否存在延長結算時間的機會。公司對近一年的付款歷史數據進行了全面整理,估算、確定各類指令付款所需時間及影響因素,通過與系統開發商及合作銀行的多次溝通協調及公司各部門內商討論證,對影響付款的各方因素進行了分析、調整,并在成員單位的大力配合下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系統結算延時測試,最終確定公司可延長結算時間15分鐘, 結算服務時間自2013年12月1日起調整為8:30-16:45。延長結算支付時間后,能基本實現16:45前提交的付款指令(含跨行)付款成功,在省內財務公司中創造了先例。
系統結算支付時間的延長實現了公司自身與商業銀行結算平臺的效率趨同,不但更好地滿足了成員單位的結算支付需求,有效提升了集團整體的支付結算效率,而且使得公司朝著打造成集團綜合支付平臺的目標又前進了一步。
下一步,公司將繼續加強代理支付系統建設,著力在服務功能、服務手段、服務能力等方面持續提升,為成員單位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便利的結算環境。(杜紅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