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租設備租賃供應商:
為進一步規范外租設備租賃行為,加強對公司機械設備租賃的管理工作,為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專業服務,經研究決定,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組織合格設備租賃供應商準入登記入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1、租賃供應商須是依法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
2、設備成新率不低于50%(成新率=(設備總體使用年限-設備已使用年限)/設備總使用年限)*100%,設備總使用年限為10年);
3、自2017年1月1日以來具有在高速公路養護或礦山石料加工生產的同類設備租賃使用一個項目以上的業績;
4、租賃設備出現故障時,租賃供應商需在2小時內到現場解決或調換同性能設備。
二、所需資料
1、報名設備租賃供應商情況簡介(格式自擬):主要介紹公司成立時間、資質、規模、辦公設備、辦公場所情況,擬投入從業人員的基本情況,近兩年獲得的榮譽等情況;
2、通過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基本條件匹配表并附上證明材料(見附件1);
4、承諾書(見附件2);
5、資料需要統一A4紙裝訂成冊,逐頁加蓋企業公章。
三、申報須知
1、報名單位應按順序將所有資料一式三份,于4月17日下班前送至浙江交通資源投資有限公司機料管理中心(杭州市江干區明珠國際商務中心2幢14樓,聯系人:朱海飛,電話:0571-87567709),公司將組織人員對報名單位所報資料逐一審核,擇優選擇入庫單位。
2、報名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必須實事求是、準確真實,如有弄虛作假或隱報瞞報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報名資格。
3、報名單位如提供資料不全或證據不足,將不再通過其它渠道查證。
4、報名單位應嚴格按要求時間報送,逾期報送的,不予受理。
浙江交通資源投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