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省國資委有關文件要求,積極幫助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帶來的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降低其運行成本,共渡難關,現就減免企業租金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主體
浙江發展實業有限公司
二、減免對象
減免對象為浙江發展實業有限公司出租項目溫州錦園10-15層的承租單位。
三、減免范圍
浙江發展實業有限公司轉租的經營性房產。
四、減免標準
免除已簽約的2020年2月、3月兩個月租金。
五、減免形式
已收取2020年2月、3月租金的,經承租方申請,經浙江發展實業有限公司審批后,可直接退還或者抵扣后續租金。
六、申請與受理
1、申請人應書面形式向實施主體(出租方)提交租金減免審批表和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免租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或能證明屬非國有企業的);申請人為轉租人的(俗稱“二房東”),須提供減免與其簽訂租賃合同客戶租金的減免證明材料(有最終承租經營戶確認手續的)、聯系方式。
2、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均須加蓋公章。
3、實施主體(出租方)要及時與符合本次租金減免條件的申請人辦理租金減免手續,確保最終承租經營者受益。
七、咨詢與聯系方式
聯系人:施高正
電話0571-87567760
郵箱1394251004@qq.com
浙江發展實業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