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德安公司收到德清縣財政局退回的公司2019年4月以來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2083萬元,這是德安公司首次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自2018年4月成立以來,德安公司嚴格按照國家財稅政策,誠信納稅,口碑良好,沒有任何不良記錄。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同時符合四項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2019年底,德安公司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退稅事宜,因德安公司成立不足兩年,納稅信用等級為M級,未達到增量留抵稅額退稅制度要求。2020年4月,德安公司完成注冊資本金變更后,公司的納稅信用等級升至B 級,符合退稅要求,便立即主動與德清縣稅務局溝通,積極謀劃退稅工作,多次前往德清稅務局協調退稅相關事宜。7月24日,公司基本賬戶收到首筆留抵稅額2083萬元(本次申請留抵稅退稅期間為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
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是國家深化增值稅改革的一項重要政策,該項措施對緩解公司流動資金壓力、降低融資成本、優化項目籌資新模式有著重要意義。按照目前LPR利率4.65%測算,同等金額的借款每年可以節約融資成本約一百萬元,同時也增加了德清304省道PPP項目的投資收益。(徐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