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浙江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并經國務院同意,于2018年7月20日予以發布。根據《浙江省生態保護紅線》,杭紹甬高速公路項目紹興段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兩處,一是涉及柯橋區曹娥江水源涵養類生態保護紅線2.21公頃,二是涉及上虞區曹娥江水源涵養類生態保護紅線2.35公頃,共約4.56公頃。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環規財〔2018〕86號)中規定:“對審批中發現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相關法定保護區的輸氣管線、鐵路等線性項目,指導督促項目優化調整選線、主動避讓;確實無法避讓的,要求建設單位采取無害化穿(跨)越方式,或依法依規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穿越法定保護區的行政許可手續、強化減緩和補償措施”。省自然資源廳今年6月建設項目合并辦理實施意見要求,需對項目規劃符合性進行分析,其中生態保護紅線作為重要控制線必須進行準入性分析。
杭紹甬高速公路是《國家公路網規劃》中規劃的“6條地區性環線”中杭州灣地區環線的并行線,屬于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工程。由于曹娥江生態保護紅線為南北走向,長度約為12km,杭紹甬高速公路項目紹興段為東西走向,形成十字交叉,線位方案確實無法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因此,項目工程設計采取了橋梁的無害化穿(跨)越方式,優化了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案,并針對施工期、運營期的環境影響提出了相應的污染防治和減緩措施。為進一步論證項目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段線位方案的“唯一性”和穿越方式的“無害化”,確保工程建設不對生態保護紅線產生不利影響,經省自然資源廳和省生態環境廳同意,項目公司于2018年9月24日組織召開了《杭紹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灣地區環線并行線)杭州至紹興段工程經過曹娥江水源涵養類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咨詢會,并根據專家組意見對工程經過生態保護紅線段的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及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影響減緩方案進一步優化。
隨著國家對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要求的提高,自然資源部對于項目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項目審批進一步收緊,省自然資源廳自今年4月份以來就基本停止受理涉及生態保護紅線類項目的審批。2018年10月12日,項目公司接到自然資源廳通知,按照自然資源部最新要求,需由省級人民政府出具項目穿越生態保護紅線的論證意見,方可受理項目土地預審。由于項目公司已提前召開了項目涉及曹娥江生態保護紅線的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咨詢專家會,對項目的準入性、線位方案的“唯一性”和穿越方式“無害化”進行了充分論證,并取得了專家組意見。
10月14日,杭紹甬項目作為全省第一個具備上報條件的項目將相關材料提交省自然資源廳,省自然資源廳隨即將該項目作為第一批申請項目上報送省政府。11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發函給自然資源部對接該項工作,杭紹甬項目土地預審近期將上報自然資源部。(徐莉)
